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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昨开审“瘦肉精”案 6屠户均承认有罪求轻判
2011-09-07 扬子晚报 作者: 严兰 罗双江 浏览次数: 6099次
[导读]昨天,6名屠宰户在建邺区法院受审。鉴于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事关民生、案情重大,控辩双方争议较大,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待合议后择日宣判。

6名被告人受审。罗双江 摄

     今年3月15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的一期节目,牵出了南京建邺区的一起关系到食品安全的刑事案件,最终,兴旺屠宰场的6名屠宰户、4名建邺区相关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被批准逮捕,罪名分别是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玩忽职守罪。昨天,6名屠宰户在建邺区法院受审。鉴于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事关民生、案情重大,控辩双方争议较大,法院没有当庭作出判决,待合议后择日宣判。4名涉嫌玩忽职守的监管人员另行审理。

  案件回放

  央视"3·15"行动曝光"瘦肉精"案

     今年央视"3·15"行动曝光大量用"瘦肉精"养殖的生猪通过建邺区沙洲村的兴旺屠宰场流入南京市菜市场的消息。此事曝光后,张运能等6名屠宰户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逮捕。

     此外,南京市、区两级检察机关也立即启动了对"瘦肉精"事件背后渎职犯罪问题的调查。经查,建邺区商务局商贸科科长王健,对辖区内屠宰场的监管流于形式,未对瘦肉精检测落实情况进行核查;建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岳邦超,对屠宰场检验检疫工作疏于管理;建邺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监管科科长周炳祥,负责兴旺屠宰场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期间,未履行对瘦肉精检测的监管职责;建邺区沙洲街道常驻兴旺屠宰场兽医站检疫工作负责人王吉林,未按规定进行瘦肉精的检测。

     4月1日,南京市检察院以涉嫌玩忽职守罪依法决定逮捕上述4名犯罪嫌疑人。记者获悉,这4名嫌疑人的案件也将开庭审理。

     庭审直击

     "瘦肉精"猪通过他们流向餐桌

     昨天上午9点,6名被告人被带进法庭,6人按第一至第六被告排列,分别是张运能、李业富、何明、王克金、郑德明、王国庆,除了王国庆外,其他几个人都是安徽人,文化程度也都不高,在小学到初中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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